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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检查的通知
2017-01-05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检查的通知

 

铜食药监发〔2016〕201号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龙经济开发区分局:

     201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认真履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元旦节、春节,特组织开展节前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一是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合法性进行检查,查看是否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规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二是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购销渠道检查,检查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取合法票据,审验供货商的资质,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三是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是否生产、经营、使用假劣、过期失效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四是药品医疗器械分类管理。零售药店要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陈列,经营非药品应当设置专区,与药品陈列区域明显隔离,并有醒目标志,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销售;五是加强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特殊管理药品的检查。零售药店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认真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严格执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单次零售数量限制(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复方地芬诺酯片、复方甘草片列入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管理,严格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一并设置专柜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上述药品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六是加强对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检查。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零售药店一律不得经营;七是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广告的监测力度,发现对产品夸大疗效等虚假广告宣传、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依法查处;八是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要求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结合本辖区的工作实际,周密部署,监管人员要到检查一线,现场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依法责令整改或立案调查;发现可疑药品医疗器械,立即抽样送检取证。要坚决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对查实的严重违法行为,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情节严重情形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碧江区、万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局一起在春节前对两城区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进行检查。

各区(县)局将此次专项检查情况于2017年2月10日前上报市局药品化妆品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报送情况要具体,数据要详实,包括:检查范围、检查家数、检查方式及立案案件及查处情况等。 

                    bt365备用网站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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