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4月24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四段式监管变为两段式监管,结束了食品安全九龙治水的状况,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进入了新的阶段。为了尽快适应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bt365备用网站对全市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现状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调研。
一、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一)基本状况。铜仁市位于贵州省东北部,武陵山区腹地,东邻湖南,北与重庆接壤,是连接中南地区与西南边陲的纽带,享有“黔东门户”之美誉。全市辖2区4县4自治县,国土面积1.8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27万,聚居着土家、汉、苗、侗、仡佬等29个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70.45%。辖区内持证餐饮服务单位6973家,其中:大型及大型以上餐馆60家、中型餐馆669家、小型餐馆2417家、快餐店791家、小吃店1159家、饮品店260家,学校食堂1484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食堂131家。
(二)监管机构改革情况。2014年6月,根据铜仁市食品药品监管理机构改革方案,铜仁市将原质监、工商、卫生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及相关人员整合到新成立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级机构改革完成。碧江区、万山区按市局机改的模式整合了质监、工商、卫生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成立了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余各县按照三局合一的模式在原质监、工商、卫生和食药监局的基础上成立了市场监管局并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截止2014年11月,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完成。我市完成县级食品药品监督机构改革的同时,全面推进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落实,截止2015年6月,各区县按照市编委要求成立了隶属乡镇人民政府的正股级事业单位食品药品监管站,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了人员和工作经费。
二、当前餐饮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餐饮服务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各区县级层面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人员一般为1-3人,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3-4人,绝大多数食品药品监管站工作人员承担着乡镇政府明确的其他工作,监管效率不高
(二)餐饮服务监管面大、战线长,餐饮环节监管基础薄弱、动态性强,从业人员素质偏低,流动性大,即使执法人员超负荷工作,也不能保证监管频次、监管覆盖面达到100%,因此,食品安全形势仍然严峻。需然,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关注,但县级监管部门,抽检力量薄弱,检验检测设备缺乏,执法中多工作凭经验检查,靠眼看、鼻闻、手模和查供货发票、查检验检疫证明等原始手段来判别假劣食品,支撑食品安全执法工作的物质技术力量无法保障,难以及时发现、及时有效地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城郊、农村餐饮服务水平低。我市餐饮企业小型饭店、小吃店及其它占到86%以上,餐饮服务单位普遍存在小、散、乱、等问题,缺乏有序的竞争力,具体表现在:一是人员素质相对较低,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淡薄,违规经营行为和无证经营现象屡禁不止。二是硬件设施投入不够。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场地狭小,食品安全保障设施不齐,加工流程交叉,存在食品污染隐患,无法满足许可要求。三是管理水平低。部分餐饮服务单位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做到制度上墙,但没有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餐饮管理制度没有落实。
(四)部分消费者重价格、轻餐饮食品安全,未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食品安全意识不强。
(五)农村集体聚餐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家举办的群体性聚餐次数和规模有不断增多和扩大的趋势,部分区县形成了流动厨师团队一条龙服务体系。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农村集体聚餐、农民厨师的健康检查和培训以及造成食物中毒的处罚等都没有明确规定,监管困难,隐患较多。
三、加强餐饮服务监管的几点对策建议
(一)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食品安全责任,推进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县、乡、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充分发挥乡镇食品安全监管站在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监督管理作用,大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员”(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建设,将监管任务落实到人,责任到人,不留监近盲区。
(二)加大经费投入。一是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的投入;二是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的投入;三是加大检验检测设备的投入,提高食品安全执法工作的技术检测手段。
(三)加大监管力度。一是严格餐饮业市场准入,对于达不到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求按照《规范》要求组织整改,对不按要求组织整改的餐饮服务单位不予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直至过达要求方可经营。二是是加大惩处力度,对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并在媒体上给予曝光;三是开展学校食堂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店的监督管理工作,强化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制定并落实各级监管人员食品安全监管计划,重点加强业务知识、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真正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食品安全执法队伍。
(五)倡导“绿色食品、安全消费”,提高社会大众对食品安全的意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培训,提高其守法意识和守法自觉性。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厂活动,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群众辨假识劣的能力,逐步树立正确的食品消费观念。充分发挥媒体的导向作用和舆论的监督作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认知能力,同时要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六)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经营企业的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完善餐饮服务经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及守信褒奖、失信惩戒机制,让违规者付出代价,使其认识到规范和诚信就是生存之本,发展之基。要定期公布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过程中不合格餐饮服务单位名单,及时向社会发布不合格食品信息,企业不良记录信息,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和监督,促进并形成了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餐饮服务市场环境,真正以诚信引领企业规范经营。完善制度建设,将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制定统一的信息报告与发布制度、举报投诉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等,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以便政府和社会公众及时掌握食品安全信息动态,时刻保持自警、自省。
(六)堵疏结合,分类治理。餐饮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饮食安全,是一项民生工程,在实际工作中,坚持科学发展观、把整治和宣传疏导结合起来,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的问题严重的餐饮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餐饮服务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根据餐饮服务单位存在的具体情况,分类制定整治标准,打扶结合、疏堵并举。
一、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一)基本状况。铜仁市位于贵州省东北部,武陵山区腹地,东邻湖南,北与重庆接壤,是连接中南地区与西南边陲的纽带,享有“黔东门户”之美誉。全市辖2区4县4自治县,国土面积1.8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27万,聚居着土家、汉、苗、侗、仡佬等29个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70.45%。辖区内持证餐饮服务单位6973家,其中:大型及大型以上餐馆60家、中型餐馆669家、小型餐馆2417家、快餐店791家、小吃店1159家、饮品店260家,学校食堂1484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食堂131家。
(二)监管机构改革情况。2014年6月,根据铜仁市食品药品监管理机构改革方案,铜仁市将原质监、工商、卫生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及相关人员整合到新成立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级机构改革完成。碧江区、万山区按市局机改的模式整合了质监、工商、卫生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成立了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余各县按照三局合一的模式在原质监、工商、卫生和食药监局的基础上成立了市场监管局并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截止2014年11月,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完成。我市完成县级食品药品监督机构改革的同时,全面推进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落实,截止2015年6月,各区县按照市编委要求成立了隶属乡镇人民政府的正股级事业单位食品药品监管站,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了人员和工作经费。
二、当前餐饮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餐饮服务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各区县级层面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人员一般为1-3人,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3-4人,绝大多数食品药品监管站工作人员承担着乡镇政府明确的其他工作,监管效率不高
(二)餐饮服务监管面大、战线长,餐饮环节监管基础薄弱、动态性强,从业人员素质偏低,流动性大,即使执法人员超负荷工作,也不能保证监管频次、监管覆盖面达到100%,因此,食品安全形势仍然严峻。需然,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关注,但县级监管部门,抽检力量薄弱,检验检测设备缺乏,执法中多工作凭经验检查,靠眼看、鼻闻、手模和查供货发票、查检验检疫证明等原始手段来判别假劣食品,支撑食品安全执法工作的物质技术力量无法保障,难以及时发现、及时有效地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城郊、农村餐饮服务水平低。我市餐饮企业小型饭店、小吃店及其它占到86%以上,餐饮服务单位普遍存在小、散、乱、等问题,缺乏有序的竞争力,具体表现在:一是人员素质相对较低,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淡薄,违规经营行为和无证经营现象屡禁不止。二是硬件设施投入不够。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场地狭小,食品安全保障设施不齐,加工流程交叉,存在食品污染隐患,无法满足许可要求。三是管理水平低。部分餐饮服务单位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做到制度上墙,但没有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餐饮管理制度没有落实。
(四)部分消费者重价格、轻餐饮食品安全,未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食品安全意识不强。
(五)农村集体聚餐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家举办的群体性聚餐次数和规模有不断增多和扩大的趋势,部分区县形成了流动厨师团队一条龙服务体系。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农村集体聚餐、农民厨师的健康检查和培训以及造成食物中毒的处罚等都没有明确规定,监管困难,隐患较多。
三、加强餐饮服务监管的几点对策建议
(一)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食品安全责任,推进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县、乡、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充分发挥乡镇食品安全监管站在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监督管理作用,大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员”(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建设,将监管任务落实到人,责任到人,不留监近盲区。
(二)加大经费投入。一是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的投入;二是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的投入;三是加大检验检测设备的投入,提高食品安全执法工作的技术检测手段。
(三)加大监管力度。一是严格餐饮业市场准入,对于达不到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求按照《规范》要求组织整改,对不按要求组织整改的餐饮服务单位不予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直至过达要求方可经营。二是是加大惩处力度,对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并在媒体上给予曝光;三是开展学校食堂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店的监督管理工作,强化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制定并落实各级监管人员食品安全监管计划,重点加强业务知识、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真正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食品安全执法队伍。
(五)倡导“绿色食品、安全消费”,提高社会大众对食品安全的意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培训,提高其守法意识和守法自觉性。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厂活动,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群众辨假识劣的能力,逐步树立正确的食品消费观念。充分发挥媒体的导向作用和舆论的监督作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认知能力,同时要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六)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经营企业的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完善餐饮服务经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及守信褒奖、失信惩戒机制,让违规者付出代价,使其认识到规范和诚信就是生存之本,发展之基。要定期公布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过程中不合格餐饮服务单位名单,及时向社会发布不合格食品信息,企业不良记录信息,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和监督,促进并形成了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餐饮服务市场环境,真正以诚信引领企业规范经营。完善制度建设,将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制定统一的信息报告与发布制度、举报投诉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等,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以便政府和社会公众及时掌握食品安全信息动态,时刻保持自警、自省。
(六)堵疏结合,分类治理。餐饮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饮食安全,是一项民生工程,在实际工作中,坚持科学发展观、把整治和宣传疏导结合起来,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的问题严重的餐饮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餐饮服务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根据餐饮服务单位存在的具体情况,分类制定整治标准,打扶结合、疏堵并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