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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一) 负责监督实施食品 (含食品添加剂、 保健食品, 下同) 、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拟订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着力防范区域性、 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三)负责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四)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参与遴选基本药物非目录药品和民族药,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五)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七)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九) 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承担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区(县)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拟订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着力防范区域性、 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三)负责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四)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参与遴选基本药物非目录药品和民族药,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五)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七)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九) 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承担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区(县)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bt365备用网站设 8 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 信访、 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工作, 承担政务信息公开、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年鉴、史志、工作大事记的编印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接待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等工作; 负责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公众查询系统、远程申报系统、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拟订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负责组织实施行政许可及审批事项现场检查员的管理和抽派工作。组织制定发展规划、 基本建设和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制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年度预(决)算,统筹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和经费;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罚没物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专项经费的分配与使用,承担局机关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承担局机关政府采购及直属单位的采购监管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报批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综合协调科(应急管理科)
承担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措施建议;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统计、数据库建立和数据分析;参与制定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根据计划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防范交流; 编制食品药品安全年鉴、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报告及形势分析报告;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承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指导协调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不安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医疗器械、化妆品召回的监督管理。负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教育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重大决策调查研究;参与起草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有关备案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承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听证; 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 承担本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赔偿及法律咨询相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负责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教育。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行政审批工作,制定行政许可及事项审查(审核)的规程细则、 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食品药品行政部门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 监督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食品、药品等许可管理。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
(四)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一科)
掌握分析食品生产安全形势、 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食品生产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检查、风险监测及生产许可工作; 拟定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制度;督促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对以食品生产加工为主, 主产地与销售地相分离的生产加工点监督管理。
(五)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食品二科)
掌握分析食品流通安全形势、 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负责流通环节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等质量安全监管。承担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广告监测工作。
(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食品三科)
负责掌握分析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形势、 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管理规范;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承担监督实施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标准及注册工作。
(七)医疗器械监管科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并承担相应责任,优化注册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分类管理,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监督工作。掌握分析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发布医疗器械质量公告。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负责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
(八)药品化妆品监管科
负责药品(包括特殊药品)、化妆品、医疗机构制剂(配制)日常监管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药品法典,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合理用药工作; 负责药品、 化妆品电子监管工作; 掌握分析药品、化妆品的安全形势、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 监管中药材集贸市场的药品质量;监督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指导和实施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建设;负责互联网药品、化妆品交易服务行为和信息的监督工作;负责药品广告(含保健食品)监测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市纪委派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市监察局派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纪检组组长 1 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 名。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 信访、 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工作, 承担政务信息公开、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年鉴、史志、工作大事记的编印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接待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等工作; 负责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公众查询系统、远程申报系统、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拟订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负责组织实施行政许可及审批事项现场检查员的管理和抽派工作。组织制定发展规划、 基本建设和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制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年度预(决)算,统筹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和经费;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罚没物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专项经费的分配与使用,承担局机关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承担局机关政府采购及直属单位的采购监管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报批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综合协调科(应急管理科)
承担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措施建议;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统计、数据库建立和数据分析;参与制定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根据计划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防范交流; 编制食品药品安全年鉴、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报告及形势分析报告;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承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指导协调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不安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医疗器械、化妆品召回的监督管理。负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教育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重大决策调查研究;参与起草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有关备案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承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听证; 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 承担本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赔偿及法律咨询相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负责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教育。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行政审批工作,制定行政许可及事项审查(审核)的规程细则、 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食品药品行政部门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 监督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食品、药品等许可管理。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
(四)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一科)
掌握分析食品生产安全形势、 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食品生产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检查、风险监测及生产许可工作; 拟定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制度;督促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对以食品生产加工为主, 主产地与销售地相分离的生产加工点监督管理。
(五)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食品二科)
掌握分析食品流通安全形势、 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负责流通环节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等质量安全监管。承担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广告监测工作。
(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食品三科)
负责掌握分析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形势、 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管理规范;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承担监督实施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标准及注册工作。
(七)医疗器械监管科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并承担相应责任,优化注册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分类管理,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监督工作。掌握分析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发布医疗器械质量公告。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负责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
(八)药品化妆品监管科
负责药品(包括特殊药品)、化妆品、医疗机构制剂(配制)日常监管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药品法典,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合理用药工作; 负责药品、 化妆品电子监管工作; 掌握分析药品、化妆品的安全形势、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 监管中药材集贸市场的药品质量;监督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指导和实施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建设;负责互联网药品、化妆品交易服务行为和信息的监督工作;负责药品广告(含保健食品)监测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市纪委派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市监察局派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纪检组组长 1 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