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365备用网站关于下达
市级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的通知
(2014年第4批)
市级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的通知
(2014年第4批)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大龙分局和铜仁高新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有关市级发证的规定,经审查,下列企业符合发证条件(名单附后)。现将食品生产许可编号下达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一、及时组织有关企业做好在产品包装上加印或者加贴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志的工作,所使用的标签标识要严格执行GB7718和GB28050,不得含有欺骗、误导消费者等内容。各地在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加贴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志时,一定要按照发证范围严格把关,不能错贴、滥贴,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一律不得加贴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志。
二、在收到该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企业获证信息录入“食品安全动态监管系统”或建立企业档案。
三、若证后复查发现现场核查中整改项的整改核实把关不严,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整改确认签字人员。
许可工作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科联系。
附件:符合市级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的企业名单(2014年第4批)
bt365备用网站
2014年9月28日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