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公示(贵州大龙美博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015-03-0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依照《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验收标准》,组织人员对贵州大龙美博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该企业符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依照《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验收标准》,组织人员对贵州大龙美博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该企业符合检查验收标准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56-5205027(食药监局纪检监察室)
0856-5284926(食药监局药品安全和医疗器械监管科)
地址通讯:铜仁市东太大道伍寰企业8楼
邮政编码:554300
企业名称 经营方式 经营地址 检查时间 现场检查员
贵州大龙美博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批发 贵州省玉屏县大龙镇龙坡6号 2015.03.02 廖显明、吴伟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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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03月04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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