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铜纪发〔2014〕39号通知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先后2次开展了有关规定的学习,一方面要求干部职工开展个人自查自纠,同时组织办公室,财务室对两年来单位帐务进行梳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学习
2014年12月19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市纪委纪发(2014)39号通知关于开展违规收送礼金购物券卡和公款吃喝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廉政准则》《领导干部作风十不准》《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禁止公车私用规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系列文件。对自查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015年1月16日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总结大会上再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十不准”“十严禁”等规定。
二、签订承诺书,开展自查
根据通知要求,12月20日前全局干部职工(含见习学生)76人(其中药检所24人)签订了拒收拒送礼金礼券购物卡承诺书,并积极开展自查;
1、通过自查,干部职工个人没有发现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情况。
2、由分管财务领导刘林组织办公室、财务室核查了两年的帐务,没有发现公款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开支凭证。
3、自实行“三单制”以来,我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工作日同城公务活动要求回单位食堂就餐,加班必须在指定餐馆 按标准就餐,与其他单位之间没有宴请活动,没有公款杀年猪、吃泡汤的情况。单位食堂由工会经费开支,使用程序清楚、单据完整,没有变相大吃大喝的现象。
4、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明确专门停放地点,严格实行专车专人管理使用,没有发生过外借他人私用的情况,单位领导也没有驾驶公车的情况,没有发生违规使用公车报销费用的情况。公务用车标识完好,节假日严格按照纪委要求封存在指定停车地点,并报纪工委备案。
三、资料报送
按照通知规定,每月25日向纪工委报告了本局礼金礼券购物卡零上缴情况。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