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组织认证检查,以下1家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1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
0856-5217579(局纪检组)
0856-5205027(局纪检监察室)
0856-5284936(局药品化妆品监管科)
地址通讯:铜仁市东太大道伍寰企业8楼
邮政编码:554300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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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4日
铜仁市药品经营企业检查验收公示公告 (2017第1号)
2017-03-15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组织认证检查,以下1家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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