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冷冻动物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2015-07-1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铜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认真清查走私冷冻动物制品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铜食安委发〔2015〕5号)精神,按照局党组统筹安排,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于7
根据铜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认真清查走私冷冻动物制品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铜食安委发〔2015〕5号)精神,按照局党组统筹安排,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于7月9日至10日,针对两城区冷冻动物制品市场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组织有序,目标明确
       为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结合两城区实际,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由稽查局局长田英和稽查局领导石江分别带队,联合市公安局和碧江、万山两区局,先后对两城区冷冻动物制品市场开展专项整治。目的是要通过整治,健全冷冻动物制品经营全程追溯制度和监管工作机制,打击冷冻动物制品违法经营行为,促进冷冻动物制品市场秩序规范,增进经营者诚信意识,落实法定义务,守法经营,确保冷冻动物制品质量安全。
       二、重点突出,效果明显
       整治的重点品种是进口冷冻动物制品,重点环节是冷链贮存环节、冷冻动物制品经营、使用环节。在碧江区,检查组对小十字农贸市场和开发区农贸市场内及其附近的冷冻动物制品经营(批发)部、上海华联和万客隆等部分超市进行了重点检查;在万山区,重点检查了生产企业跑山食品有限公司和茶店金涮来畜产品加工厂,同时对区域内的冷冻食品库进行了检查。
经查,主要存在:1﹒部分企业未建立进销货台账,未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时未查验供货方资质及相关证明文件,未建立冷冻动物制品相关管理制度,库存动物制品未定期进行清理,部分冷库打开后臭味较浓;2﹒进口冷冻动物制品不能提供《入境货物通关证明》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部分冷冻动物制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3﹒部分非进口冷冻动物制品包装上未标注生产日期,标签不符合规定,散放的部分冷冻动物制品有感观性状异常的现象。对此,检查组依法作出了相应处理。
       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检查冷冻动物制品经营企业12家、超市2家、生产企业2家,当场扣押冷冻鸡爪、鸡翅、筒骨、牛肉、毛肚等动物制品2000余斤,就地查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青脚鸡和羊肉、牛副产品等冷冻食品7.2吨,责令整改6家。
       本次行动,部门协作,上下联动,一方面对违法违规行为现场依法予以查处,决不姑息,另一方面媒体记录执法过程,公开曝光查处现场,倡导诚信守法,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通过行动,一些违法违规经营食品的行为得到有效整治,企业受到教育,群众积极参与,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共治的决心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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