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执法是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形象的主要手段,工作上是否开展,开展得好不好,就主要体现在稽查执法工作上。
2015年以来,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努力克服人员不足和业务不熟等方面的困难,主动作为,稽查执法工作有极大突破,但少数区(县)局稽查工作推进力度不够,起色不大。现就基本情况通报如下(数据截止于7月23日):
万山区局:共计立案19件(其中:食品案18件,医疗器械案1件),结案9件,罚没款共计人民币36184.50元。
碧江区局:共计立案9件(其中:食品案2件,药品案2件,医疗器械案5件),结案9件,罚没款共计人民币57670.00元。
德江县局:共计立案17件(其中:食品案3件,药品案12件,医疗器械案2件),结案17件,罚没款共计人民币54753.00元。
石阡县局:共计立案15件(其中:药品案5件,食品案10件),结案15件,罚没款共计人民币43015.00元。
思南县局:共计立案38件(其中:食品案35件,药品案3件),结案33件,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92982.80元。
沿河县局:共计立案6件(其中:食品案4件,医疗器械2件),结案4件,罚没款共计人民币38483.00元。
印江县局:共计立案18件(其中:食品案17件,药品案1件),结案14件,罚没款共计人民币85129.00元。
玉屏县局:共计立案25件(其中:食品案24件,医疗器械案1件),结案23件,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22024.80元。
江口县局:共计立案6件(其中:药品案4件,食品案2件),结案6件,罚没款共计人民币24000.00元。
松桃县局:共计立案13件(其中:食品案9件,药品案3件,医疗器械案1件),结案13件,罚没款共计人民币57316.00元。
2015年以来,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努力克服人员不足和业务不熟等方面的困难,主动作为,稽查执法工作有极大突破,但少数区(县)局稽查工作推进力度不够,起色不大。现就基本情况通报如下(数据截止于7月23日):
万山区局:共计立案19件(其中:食品案18件,医疗器械案1件),结案9件,罚没款共计人民币36184.50元。
碧江区局:共计立案9件(其中:食品案2件,药品案2件,医疗器械案5件),结案9件,罚没款共计人民币57670.00元。
德江县局:共计立案17件(其中:食品案3件,药品案12件,医疗器械案2件),结案17件,罚没款共计人民币54753.00元。
石阡县局:共计立案15件(其中:药品案5件,食品案10件),结案15件,罚没款共计人民币43015.00元。
思南县局:共计立案38件(其中:食品案35件,药品案3件),结案33件,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92982.80元。
沿河县局:共计立案6件(其中:食品案4件,医疗器械2件),结案4件,罚没款共计人民币38483.00元。
印江县局:共计立案18件(其中:食品案17件,药品案1件),结案14件,罚没款共计人民币85129.00元。
玉屏县局:共计立案25件(其中:食品案24件,医疗器械案1件),结案23件,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22024.80元。
江口县局:共计立案6件(其中:药品案4件,食品案2件),结案6件,罚没款共计人民币24000.00元。
松桃县局:共计立案13件(其中:食品案9件,药品案3件,医疗器械案1件),结案13件,罚没款共计人民币573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