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安办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 铜仁市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7-07-04   来源:   评论:0 点击:

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铜仁市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县)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龙经济开发区食药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食品药品
市食安办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
铜仁市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龙经济开发区食药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中心:
    《铜仁市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已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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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17日
铜仁市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7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铜仁市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及市纪委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二届一次、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暨党风廉洁建设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以饱满的精神和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要点
    (一)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
一是以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核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务院食安委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切实巩固“四有两责”的建设成果,按照严防、严管、严控的要求,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二是按照市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完善的要求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开展的需要,对市直部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三是进一步完善乡(镇、办事处)监管站设置,配齐专职监管人员。抓好村级“三员”队伍建设,筑牢监管“网底”。
(二)督促落实食品药品企业主体责任。
以“食品安全云”为平台,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推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规范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出厂销售台账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和进销货台帐制度。深入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实验室规范化建设,提高企业自检能力。继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开展诚信等级评价认定及运用,增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诚信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全面推进铜仁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三)严格规范食品药品日常监督检查。
    全面推行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等检查模式有效结合。食品生产监管。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体系框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明确检查各项内容,提升监督检查的指向性和有效性。食品流通监管。加强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食品监管。加大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进销货台帐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餐饮服务监管。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信息公示。以学校食堂、旅游景区、公路服务区、车站(航站)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等为重点区域,以节假日为重点时段,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肉及肉制品、食用油等为重点品种,继续深入开展餐桌污染专项治理。指导和鼓励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做到“食之放心”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强化企业责任意识,监督企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加大跟踪检查力度,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采取查封、扣押、下架、暂停销售、信息通报等有效措施,防止药品事故发生。
(四)优化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一是严格控制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时限,防止因整治时限过长导致的整治效果流失。一般整治控制在15至30天,重点整治不能超过60天。二是组织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市政府安排的各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三是继续抓好婴幼儿配方乳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调味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监管和综合治理。四是继续加强对“两超一非”、食品塑化剂、食品标签标识等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抽检不合格、投诉举报较多的食品,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五是继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严厉打击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六是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网络经营监管,将平台食品药品提供者纳入监管范畴,督促网络第三方平台落实责任,完善平台商家实名登记、许可证审查、信息公示,及时查处相关违法经营行为。
(五)加强食品药品抽验检测和核查处置。
认真制定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抽检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突出抽检工作问题导向,侧重抽检安全风险程度高、日常消费量大、社会反映强烈、易受环境影响和需要一定保存条件的产品。抽检项目要覆盖食品药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主要安全性项目,特别是要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有机污染物、添加剂、非食用物质、菌霉毒素等人民群众最为担忧的指标,重在发现潜在风险。
(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及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发布有关信息,同步公布已经采取的处理措施和进展情况。加大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做好重点整治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保健食品等公众尤其关注的问题,公开重点治理整顿的相关信息。严格按照《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社会信息资源采集整合汇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2017〕7号)要求,做好铜仁市社会信息资源采集整合汇集工作。
(七)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一是通过日常监管、市场巡查、上级转办、相关部门函查、群众投诉举报、网络舆情热议等途径发现问题,继续保持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稽查执法工作的指导,各区(县)局要切实履行好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职能,争取年度案件数量和质量双提升。三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完善机制、畅通信息渠道,依法打击食品药品领域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
    (八)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
一是各区(县)要按照《贵州省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双安双创”示范创建工作(其中,涉及我市的有示范县1个:印江县;示范乡镇12个:碧江区漾头镇、万山区高楼乡、松桃县孟溪镇、玉屏县朱家场镇、江口县太平镇、石阡县石固乡、印江县龙津街道办事处和木黄镇、思南县孙家坝镇、德江县复兴镇、沿河县沙子街道办事处、大龙经济开发区大龙镇)。二是巩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成果。本年度,各区(县)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全面启动,4A景区和高速服务区力争通过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验收,4A以下景区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
    (九)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建设项目实施工作一是全面完成铜仁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现检测检验人员调配到位、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到位、业务培训到位、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到位。二是完成思南县、德江县、松桃县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和玉屏县一般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三是加强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车配置,优先配备基层和一线执法机构,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提供技术保障。
   (十)持续做好食品药品应急管理工作。
督促指导各区(县)建立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依法组织协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规定上报。
(十一)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与舆论引导。
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各级各部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及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增强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信心。正确引导食品药品安全舆论,准确、及时回应社会舆论,加大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办理上级交办的投诉举报,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
(十二)加快食品药品法治建设与队伍建设。
一是推进法律顾问常态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工作规则,重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继续对县、乡基层干部进行教育培训工作。2017年计划举办两期以上县、乡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培训班,将食品药品监管理念、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相关知识、相关规范性文件、公共管理及相关业务知识贯穿于培训课程中。
(十三)加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性监测工作。
一是各区(县)建立健全监测机构,做好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药物滥用监测上报工作(按药品不良反应每百万人口500份,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每百万人口不低于80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每百万人口120份;每个区(县)化妆品不良反应不低于20份;辖区内有美沙酮维持治疗中心、戒毒所等机构的区县完成药物滥用监测上报工作)及宣传培训工作。二是对严重或死亡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三是指导三级医疗机构完成省药品评价中心下达的各项监测工作。
(十四)抓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安全生产。
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精神、决策及部署,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所属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按时完成市级下达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加强“四品一械”生产、经营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检查。以使用燃气的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生产单位,生产医用氧的药品生产企业为重点,严禁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原材料库房及加工场所,督促食品药品经营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消防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做到守法经营。将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与食品药品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切实提高食品药品行业安全保障水平。
(十五)有力推进机关党建、党建扶贫、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严格按《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按时完成市食药检所“五好支部”创建工作,规范收缴党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按“双评”制度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时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双向述职;按要求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及时完成基层支部换届工作。二是高度重视“民心党建”工程,进一步完善驻村干部生活、工作、保险等工作机制;驻村干部要认真履行驻村工作职责,按要求建立相关工作台帐,进一步完善帮扶村“民情大数据”;局党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帮扶计划、落实驻村工作经费,按要求扎实抓好支部联建相关工作。三是严格按照市委要求,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如期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十六)抓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一是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以十一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为重点,全力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好“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强化各级党组织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 意识,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四是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专项资金,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落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五是持续开展“三个开刀”工作,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行为。六是加强党纪党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的“六大纪律”。抓好廉洁齐家工作。党员干部必须管好配偶、子女等近亲属,树立良好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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